今天,百格瑞繼續帶您了解下《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應用技術規程》中的總則、術語、基本規定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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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
在室內基層墻體表面設置的,主要采用干法施工,在工廠生產、現場組裝而成的具有裝飾效果的集成化墻面,由連接構造或膠粘材料和復合飾面板面層構成。
【條文說明】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是以工業化生產方式為基礎,采用工廠制造的集成化墻面,通常采用龍骨固定、機械固定和粘結固定等干法連接方式進行安裝。
2.0.2 復合飾面板
基板經涂飾或與各種飾面材料復合而成的,在工廠生產的具有裝飾效果的板材。按基材種類的不同,分為:水泥基復合飾面板、石膏基復合飾面板、金屬復合飾面板、石塑基復合飾面板、竹木纖維復合飾面板等。
2.0.3 基板
由工廠生產,未經表面處理或復合裝飾材料等加工處理的板材。
2.0.4 基層墻體
裝配式墻面系統所依附的室內墻體。
2.0.5 部品
由工廠生產的,構成內裝系統的建筑單一產品或復合產品組裝而成的功能單元的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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