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百格瑞繼續帶您了解下《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應用技術規程》中的總則、術語、基本規定的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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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應與外圍護墻體、內墻、室內管線進行一體化集成設計,并應滿足干法施工的要求。
【條文說明】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主要組成材料在工廠加工,在主體設計階段就需要通過一體化設計實現部品與各專業設計的集成和匹配。
3.0.2 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應滿足使用維護、檢修更換的要求。
【條文說明】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應立足于建筑全生命周期,通過設計統籌后期運維和檢修。
3.0.3 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及主要組成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抗震、防火、防水、防潮、隔聲、保溫隔熱、環保等標準的規定,并應滿足生產、運輸和安裝等要求。
3.0.4 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宜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部品,嚴禁采用國家及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或設備。
3.0.5 裝配式室內墻面系統應具有完善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管理和質量驗收保證體系,并形成完整的設計、施工、驗收等文件資料。